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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40人
日期:2022-12-08 16:15

为进一步提升英山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扩大我县应急处突、抢险救灾队伍,满足日常应急处突和抢险救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英山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

一、岗位及人数

工作岗位在英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招聘男性辅警40人,招满为止。

二、工作职责

主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巡逻防控、维稳防暴、应急处突、抢险救灾、安保警卫、留置看护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应聘特巡警辅警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男性,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能胜任岗位的文化素质,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身高不低于1.65米;
5、公安院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士兵或具有相关特长(如汽车驾驶、体育特长、网络技术、新闻宣传等)年龄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户籍地为英山,但具备第5条所述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英山周边县(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曾被公安机关辞退、开除的或在公安机关自行离职的;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刑罚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参加非法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8、公安机关认为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有从事辅警工作意愿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寸彩色登记照8张进行现场报名。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名额招满为止(工作日8:30-17: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在英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毕升大道温泉派出所与锦泰康年酒店中间大门处)。

咨询电话:15327752886胡警官、15549490130赵警官

2、面试和体能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应急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按照聘用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试采取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评定制。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分值。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面试和体能测试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集中在英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英山特警微信公众号、英山特警抖音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和管理

经上述考核、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到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所有聘用人员均采取准军事化封闭式管理模式,食宿全包,并统一发放服装、被装。

六、工薪待遇

辅警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不具备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签订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限满后可续签),工资水平不低于3000元/月(含六险一金),并按照入队工作年限实行等级工资管理。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与公安民警同等享受体检、生日慰问、节日慰问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请应聘者在报名时预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此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用自理。
因相关原因被淘汰人员报名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